EOD系列之项目篇05|资金来源问题决定EOD项目生死,但融资渠道有待创新突破

导读

合规、可靠的资金来源对于EOD项目犹如“粮仓”之于“兵马”,解决生态环境治理缺乏资金来源渠道、总体投入不足这类瓶颈问题也是国家进行EOD试点的初衷。

但从已披露融资细节的项目来看,大部分项目仍然走的是PPP项目融资的办法,融资模式基本没有区别,而融资渠道也依然是老一套。

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再融资是常见方式

国家对EOD 试点的要求中提到:要“打破行业、企业、所有制界限,积极引入综合实力强、专业化水平高的市场主体参与试点工作,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能动性”,要“推动建立多元化生态环境治理投融资机制”。

但从实际落地的项目来看,大部分EOD项目仍然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资成立项目公司,再由项目公司进行债权融资。因此,我们将EOD项目的融资结构分为两部分:一是在项目公司成立时由股东注入的资本金,二是在项目周期全过程内进行的其他融资(见图1),包括开发性金融、环保贷、政府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。

以实际项目为例: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项目是国家第一批EOD试点,该项目采用DBFOT(设计-建设-融资-经营-转让)的运作方式(见图2)。项目公司资本金按项目总投资的20%设置,其中,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8.54亿元,占股为90%,政府方出资代表以土地入股或者现金形式出资9497万元,占股10%。;项目向金融机构进行债务性融资资金为总投资总额的80%,金额为37.99亿元,由项目公司以合法融资方式负责筹措。

事实上,EOD的整体融资形式与PPP项目基本没有差别,从整体的比例来看,EOD项目资本金占整体投资的比例约3~4成,比PPP项目的平均比例要略高一些,而项目投资总额60%以上的资金均是通过债权融资解决(见图3)。

细看资本金的组成——政府占小股更常见

《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(试行)》中指出:要“力争在不依靠政府投入的情况下实现项目整体收益与成本平衡”。那是不是说对于EOD项目,政府就可以只搭建平台,不投入资金,当“甩手掌柜”呢?

答案当然是否定的,从目前的EOD项目来看,几乎所有的项目资本金都有政府的一份(见图4)。

不过一些项目中,政府并非直接以现金入资,而是通过土地等资产入资,不直接占用财政资金。

我们认为,政府负责一部分项目资本金的支出是有必要的,对于EOD项目推进落地也有积极的一面:

  • 责任主体在政府:项目是以政府有治理责任的环境保护项目为基础的,只不过采用了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模式实施,政府出资表现了其与社会资本共同承担风险责任,对社会资本来说是一颗定心丸。
  • 增加项目的可行性:大部分EOD项目公益性强、投资金额较大、项目回报周期较长,政府方提供资金支持能够一定程度减轻项目难度,增强社会资本投资意愿。
  • 便于政府方便监督:项目大都涉及关系国计民生、社会公众利益的重点行业 ,政府方通过注资,持有公司股权,参与公司事物的决策,从而有利于更好地监督项目的实施,规避社会风险。

而且,通常政府出资都是占小股——从数据上看项目资本金中政府的平均出资比例为23%(见图5)。

一方面是由于有硬性的规定——《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》规定了不同行业的项目资本金占其总投资比例的不同要求,PPP项目的实施政策也对政府的投资比例进行了限制;

另一方面,过高的比例也并无必要,政府对于项目是监督的角色,如果自己持股比例太高,就会面临着运动员和裁判员是同一人的风险,少量持股已经能够达到参与到项目运作,更深入了解项目情况、与社会资本共同承担责任的目的。

细看其他融资——银行是绝对主力

从已统计的项目数据来看,EOD项目成立的项目公司在后续的融资过程中,最主要采用的是银行的渠道,政府或社会资本都会在其中协助项目公司获取银行贷款。

政策性银行:以泰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为例,该项目是国家第一批EOD试点,项目总投资43亿元。经过前一阶段的深入探索,泰兴高新区探索出集企业投资、银行贷款、债券、融资租赁、PPP、绿色金融等多种模式于一体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。目前已获得国家开发行7.6亿元融资授信,贷款期限20年,宽限期3年,贷款利率4.45%/年。此外,其他银行及社会资本也纷纷表示愿意融资。

商业银行:以衢州市柯城区“两溪”流域项目为例,该项目是国家第一批EOD试点,项目总投资约56亿元。柯城区“两山银行”与柯城区农商银行积极开展合作,建立了投资收益分红机制:一是将主动储存到“两山银行”的生态资源换算成“两山银行”股权,享受固定“利息”收入和年度利润分红;二是柯城农商银行对“两山银行”进行综合授信20亿元,用于生态资源经营、开发和乡村振兴。同时针对“土地银行”开发农垦贷、农耕贷、种粮贷等特色产品,农户也可凭“两山银行”储蓄凭证,获得相应授信或增信,真正打通了资源变资产,资产变资金的通道。

相比之下,政府债券、绿色基金等其他绿色金融渠道目前还没有得到广泛应用,相关的案例非常少。云南滇中新区小哨国际新城项目是运用政府债券融资的案例,该项目总投资83亿元,其中新区政府拟申请发行不超过30.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(最终到位金额以有权审批部门批复并成功发行的金额为准),目前专项债已到位金额为11.56亿元,按照专项债管理相关要求投入项目建设,专项债的本息由成立的项目公司偿还。而绿色基金等渠道目前尚未看到有关案例。

辰于认为,政府债券、绿色基金等渠道都各有优势,可以在EOD项目融资中发挥重要作用,需进一步明确相关的政策和渠道。

值得注意的是,为了规避政府在EOD融资过程中产生“隐形债务”的问题,包括国开行等在内的金融机构对EOD项目的融资有着非常严格的“红线”,如:虚设虚增项目运营收益、将新增税收及土地出让金等财政性资金作为项目收入来源、将征迁费纳入项目投资范围等,金融机构在审核贷款时都会直接否决。EOD项目在融资时应当充分研究各类政策,规划好融资计划,确保项目顺利推进。

PPP+EOD的模式广泛存在

当EOD的理念应用到PPP项目中,就形成了独特的“PPP+EOD”模式,业内近年来对此有较多关注。在第一、二批国家级EOD试点项目中“PPP+EOD”模式占比分别达到58.3%、19%(见图6)。

这类项目可以主要分为三类:

  • 第一类是生态整治修复和旅游产业的捆绑融合的项目:此类为EOD模式的典型项目,主要采用大融合的思路推进PPP模式,即整体或部分的依托项目和关联产业设计为PPP模式。一方面是生态整治修复无法建立使用者付费机制,另一方面是旅游产业无须前期大投入,因此,大融合的PPP模式能提升EOD模式实施和成功的预期,从而提升金融机构和市场对项目的评判价值;
  • 第二类是矿山治理修复和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关联融合的项目:此类项目主要采用大融合的思路推进PPP模式。由于矿山治理修复后难以建立使用者付费机制,后期的资金回流主要依靠关联的自然资源综合利用、循环经济产业园经营、厂房租赁销售及特色矿山公园运营等收入,因此大融合的PPP模式较为适宜;
  • 第三类是市政设施综合整治好关联特色产业的捆绑融合的项目:此类项目以统筹大气、水、固体废物、土壤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为核心投入,以发展特色产业等关联项目为支撑。主要在市政设施建设中采用PPP模式,加大对生态农村农业产业、生态环保产业、医疗康养产业等关联产业的投入,从而获得特色产业(如菌草、棉花、药材、农产品等)、医疗康养产业等项目收入。

“PPP+EOD”模式的项目可以说拥有两道主角光环,对于社会资本而言有了更高的吸引度,对政府来说也能够有效减少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等支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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